從古詩詞讀合同履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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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而同之,謂之合同,也即契約,或者合約,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、變更 、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。合同設立的前提是約定成立,包括要約邀請、要約和承諾,合同精神就是契約精神,正所謂一諾千金,應嚴格履約直到合同終止。然世事難料,個別合同履行過程中難免有變更,也難免會出現違約。在古典文學中,筆者發現有不少與合約相關的詩詞,與合同知識對比解讀,也頗有情趣,就讓我們一起來欣賞吧——
一、要約邀請 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。 “東風夜放花千樹。更吹落、星如雨。寶馬雕車香滿路。鳳簫聲動,玉壺光轉,一夜魚龍舞。 蛾兒雪柳黃金縷。笑語盈盈暗香去。眾里尋他千百度。驀然回首,那人卻在,燈火闌珊處?!?/p> ——宋·辛棄疾《青玉案·元夕》 火樹銀花,煙花星雨,寶馬香車,美女如云,香氣四溢。神仙姐姐在燈光闌珊處,那雙美麗的大眼睛正綻放著春波,不對,是秋波,似乎向美豐姿少倜儻華夏的子弟問道:約會嗎? 對,這就是要約邀請。
二、要約 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。 “去年元夜時,花市燈如晝。 月上柳梢頭,人約黃昏后?!?/p> ——宋 ·歐陽修 《生查子·元夕》上闕 美豐姿少倜儻華夏的子弟與神仙姐姐對上了眼,邀請完成,接下來就是共赴“黃昏后”,兩人對月長跪,雙掌合十,海誓山盟,作出如下要約—— “上邪!我欲與君相知,長命無絕衰。山無陵,江水為竭,冬雷震震,夏雨雪 ,天地合 ,乃敢與君絕!” ——漢·佚名 《上邪》 “上邪,心相悅兮相知,指天戒別離。日朝沉,月不為偶,春斗西橫箕北走,云風朽,乃與君分首?!?/p> ——明·郭之奇 《上邪》
三、承諾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,主人公在此莊嚴承諾—— “枕前發盡千般愿,要休且待青山爛。水面上秤錘浮,直待黃河徹底枯。 白日參辰現,北斗回南面。休即未能休,且待三更見日頭?!?/p> ——五代·佚名 《菩薩蠻·枕前發盡千般愿》
四、履約 “不喜秦淮水,生憎江上船。載兒夫婿去,經歲又經年。 借問東園柳,枯來得幾年。自無枝葉分,莫恐太陽偏。 莫作商人婦,金釵當卜錢。朝朝江口望,錯認幾人船。 那年離別日,只道住桐廬。桐廬人不見,今得廣州書。 昨日勝今日,今年老去年。黃河清有日,白發黑無緣。 昨日北風寒,牽船浦里安。潮來打纜斷,搖櫓始知難?!?/p> ——宋 ·劉采春 《啰唝曲六首》 就算“經歲又經年”,就算“白發黑無緣”,就算付出艱辛的努力和巨大的代價,依然堅定履約,雖怨不悔,在此必須為劉采春點贊!
五、違約 有人履約就會有人違約。承諾的時候好好的,誰知一轉向回不去了—— “今年元夜時,月與燈依舊。 不見去年人,淚濕春衫袖?!?/p> ——宋 ·歐陽修 《生查子·元夕》下闕
六、轉讓 合同轉讓都是有前置條件的,如果不是被謫黃州,自顧尚且難為,以我們蘇大才子的真性情,怎么會作出以妾換馬的事情—— 蔣為詩曰: “不惜霜毛雨雪蹄,等閑分付贖蛾眉。 雖無金勒嘶明月,卻有佳人捧玉卮?!?/p> 蘇軾答詩曰: “春娘此去太匆匆,不敢啼嘆懊恨中。 只為山行多險阻,故將紅粉換追風?!?/p> 春娘回詩曰: “為人莫作婦人身,百年苦樂由他人。 今日始知人賤畜,此生茍活怨誰嗔?!?nbsp;
七、變更 變更與轉讓也就一墻之隔,或者變更還有一些不可抗力—— “公子王孫逐后塵,綠珠垂淚滴羅巾。 侯門一入深如海,從此蕭郎是路人?!?/p> ——唐 ·崔郊 《贈去婢》
八、解除 解除合同可不是件容易的事,但卓姐姐辦到了—— “皚如山上雪,皎若云間月。聞君有兩意,故來相決絕。 今日斗酒會,明旦溝水頭。躞蹀御溝上,溝水東西流。 凄凄復凄凄,嫁娶不須啼。愿得一人心,白首不相離。 竹竿何裊裊,魚尾何簁簁!男兒重意氣,何用錢刀為!” ——漢 ·卓文君 《白頭吟》
九、終止 “徘徊庭樹下,自掛東南枝。兩家求合葬,合葬華山傍。 東西植松柏,左右種梧桐。枝枝相覆蓋,葉葉相交通。 中有雙飛鳥,自名為鴛鴦。仰頭相向鳴,夜夜達五更。 行人駐足聽,寡婦起彷徨。多謝后世人,戒之慎勿忘?!?/p> ——漢 ·佚名 《孔雀東南飛》節選 如果說婚姻是一紙合同的話,焦仲吏與劉蘭芝用生命詮釋了什么叫履約精神?直到履行的主體完全消失,這合約才不得不終止,真乃驚天地泣鬼神,史所罕見,前無古人,后難有來者。善始善終、至死不渝,可謂履約典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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